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模式的区别(1210、9610、9710和9810)
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体量不断增长,商业形态日趋多样化。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跨境电商9610、9710、9810、1210之间的区别,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你需要了解什么是跨境电商平台、B2C和B2B,才能更好辅助地理解这四个交易代码的功能和作用。
跨境电商平台
“跨境电商平台”是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
什么是B2C模式?
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是电子商务按照交易对象分类其中的一种,代表着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即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电商交易,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形式。
由于进出口货物在不同的贸易方式下的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为了满足海关管理的需求,因此在海关报关单中设置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字段加以区分。
针对跨境电商B2C模式,海关总署制定了代码9610和1210的海关监管方式。
9610(直购进口模式)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即B2C(企业对个人)出口。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简单说,"9610"出口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这一模式,解决了跨境电商B2C订单数量少、批次多的问题。
1210(保税备货模式)
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俗称“备货模式”。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简单来说“1210"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
什么是B2B模式?
B2B(Business To Business)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两种模式(9710和9810),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
9710(B2B直接出口)
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9710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9810(B2B出口海外仓)
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9810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来源:潍坊综合保税区)